百度诉360案二审 百度称360违背安全软件最少特权原则

时间:2013年09月05日 关键字:百度 360 二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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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导读]百度诉360标注恶意网址案二审再开庭

 昨天上午,百度诉奇虎360标注恶意网址案,再次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。双方激辩三个多小时,争论焦点集中在“对搜索结果进行标注的必要性”上。百度律师表示,360对百度搜索结果的标注超过了必要限度;360律师则认为其标注行为非常必要。

此次庭审为该案二审第二次开庭。在此前的一审判决中,法庭以360不正当竞争为由判罚其赔偿百度公司45万元。360提起上诉。合议庭将大部分时间用于对相关事实的核实上。在双方做出最后陈述后,合议庭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,360同意,百度则表示要做请示再答复。如果双方不能调解结案,合议庭将择日宣判。

昨日的庭审中,双方对事实的描述不一。百度指称360标注恶意网站的行为,只针对百度搜索引擎,他们提供的证据显示,另一搜索引擎www.google.com并未有相关标注。360则辩称,www.google.com并非中国常用的搜索引擎,事实上它不能在大陆登录,中国网友更常用的是www.google.cn或www.google.hk。360对中国主流搜索引擎都会做此标注,并非专门针对百度进行不正当竞争。

另外一个争论焦点是,360的标注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。360律师认为,有的欺诈网站不需打开网站就可以看到联系电话,因此有必要在搜索结果页面上进行风险提示的标注,另外,有的木马会在点开网站时快速关闭安全软件,造成电脑中毒,因此需要在点开网站前就进行风险标注。百度认为,在360对百度搜索结果的标注中,只有3.8%比例的网页可能构成欺诈,其中在点开网址前能看到联系电话的更是少之又少,360的行为违背了安全软件的最少特权原则。

此外,双方还就360是否在自己的网站上对百度搜索框的下拉提示词进行篡改,360的标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目的等问题进行了辩论。庭审持续3个多小时,法院未当庭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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